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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週六孩子爸的朋友到家裡來玩,和她們說了小遙在幼稚園發生的事,終於消除了我內心的疑慮。


 

 


 

  原本我還以為是我們的要求過高,不論是對園方或是對老師。


 

  但在我知道我們所遇到的種種全都足以構成讓小遙離開這家幼稚園的條件後,我反而更明確的決定要讓小遙繼續在這裡待到畢業。


 

 


 

  也說到想讓小遙去學武術,現場有人提供的學習地點是在新宿,那太遠了,光是接送所花掉的時間就足以讓我發火,所以暫不考慮。


 

  希望在小遙六歲後,家附近能有願意收小人的武術教室(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想去上上)。


 

 


 

  因為星期六孩子爸和朋友喝得太開心,星期天宿醉到十點左右才慢慢恢復。


 

  小遙沒事一直來找我玩氣球,臨機一動,教她最基本的踢腿動作來踢輕飄飄的氣球。


 

  氣球是很好的道具,沒有危險的殺傷力,但能很確實的訓練動作是否到位。


 

  也發現過去的自己一點一滴慢慢的回來。


 

 


 

  


 

  今早我開始要求小遙要自己做些事,這些是過去我覺得幫她做好也無所謂的事。


 

  但我想清楚了,會被人欺負就是自己有破綻,想要對付外來的欺壓,那就先讓自己完善起來。


 

 


 

  全都是些小事。


 

  我要她翻倒飲料自己擦,不過我會幫她洗抹布。


 

  要她曬自己的衣服,我再放到高處。


 

 


 

  


 

  慢慢的,她要長大,我要放手。


 

 


 

  當然,我不會忘記放手的同時也要讓她知道媽媽的愛,我還是會抱她讓她撒嬌。


 

  嚴格和溫柔是可以並存於媽媽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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