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文會將有過一次離婚經驗稱為“☓1”(ばついち),翻成白話一點的中文,大概就是醜一吧!
但我覺得,與其活在爭吵不斷或是形同陌路的婚姻當中,那才真的是大錯特錯!
來自二個不同環境的人要能平順的相愛一輩子,那得要有多大的福份吶!
我可能沒那麼有福氣吧~
所以老是在不成眠的夜裡想著許許多多。
我承認自己是個脾氣不好、性急的人,但也自認是個體貼、有責任感的人。
在面對經常發生的夫妻衝突時,有時脫口而出太傷人的話,我會知道自己不該,而主動道歉。
雖然得到的回應是:每次都這樣才來說對不起。你以為對不起就算了嗎?
因為知道是自己不好,所以我盡我所能的表達自己的歉意。
但,當我覺得被傷害時,我要求的只是一點安慰,得到的回應是:我也受傷了啊!
頓時,我只覺得眼前的人是個只顧自己感受而毫不在意我的心情的自私者。
我在累的時候,想得到一點溫暖的關懷。
我說:好累喔!
得到的是:累就去睡啊~
我說:你累的時候,我都會很捨不得的給你一個大大的擁抱,為什麼你做不到?
回:我又沒要妳那樣做,而且也不必要,我累我就會去睡。
每當做的事不符合他的要求,責怪是少不了的。
而把事情做好了,是我應該的。
什麼誇獎、鼓勵的話都沒有,要求了,得到的回應是:只會要我拍手叫好的話,那你去買一隻會拍手的猴子就好了!
好幾次離婚的念頭在腦袋裡轉來轉去,為此夜不成眠。
但一想到小遙也是需要爸爸的,我不忍。
一想到我以前說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卻讓他一人獨自白頭,我不捨。
總是在這樣的情緒中來來回回,心好累。
想著,或許將自己累到完全無心無力後,就能夠不再去想、不再去愛。
沒有愛,就不會有傷害。
只是,守著一份沒有愛的婚姻,我不要。
究竟,應該是要愛自己,還是愛我所愛?
相較於上一篇文章,這篇顯得悲情很多,雖然諷刺,但每一種情緒都是千真萬確的。
婚姻的經營相當不易,不是光靠一方的努力就能完滿,我一向不喜歡將壞心情記下,因為不想在日後早已忘記之時再看見。
只是情緒需要出口,累積過多的負面情緒已超過我所能負荷,好幾夜的輾轉難眠令身心疲憊。
小遙需要一個快樂的媽媽。
希望今晚能一夜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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